1787年9月17日:费城制宪会议签署美国宪法——一场“奇迹”的诞生

1787年9月17日:费城制宪会议签署美国宪法——一场“奇迹”的诞生

引子:一个闷热的下午,一场历史性的抉择

1787年9月17日,费城的天气依然闷热。在独立厅(当时称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厅)的二楼会议厅里,窗户紧闭,窗帘低垂,以防止蚊虫和好奇的目光打扰到屋子里的人们。屋子里坐着来自12个州的55位代表——罗德岛州拒绝派代表参加——他们已经在整个炎热的夏天里唇枪舌战了整整116天。

此刻,一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81岁老者,富兰克林,被人搀扶着站起身来。他手里攥着一张纸,因为体力不支,便由身边的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·威尔逊代为宣读。那张纸上写着富兰克林最后的呼吁:“我同意这部宪法,因为它会让我们吃惊地发现,这部宪法比我们想象的更好……”

话音刚落,代表们开始鱼贯走向主席台,在宪法文本上签下自己的名字。当最后一位代表——来自新罕布什尔的约翰·朗登签完字后,华盛顿主席放下手中的笔,环顾四周,轻轻地说了一句:“这部宪法,如果不被人民接受,我们就都白干了。”

这,就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份文件——《美国宪法》签署的时刻。从那时起,每年的9月17日,宪法日,美国人都在纪念这一“奇迹”。

背景:从邦联到联邦,一次艰难的“升级”

1781年生效的《邦联条例》,让新独立的美国变成了13个“准国家”的松散联盟。邦联国会没有征税权,没有统一的军队,各州自行其是,印自己的钞票,设自己的关税关卡。到1786年,退伍军人丹尼尔·谢斯在马萨诸塞发动起义,邦联政府连镇压的军队都凑不齐。商人们发现,自己国家内部的贸易,竟然比和英国的贸易还要麻烦。

1787年5月,当这些绅士们齐聚费城时,他们的本意只是“修订”邦联条例。但聪明的弗吉尼亚代表,包括麦迪逊、华盛顿、伦道夫,一上来就抛出了一个完整的新政府方案——弗吉尼亚方案。这个方案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,有立法、行政和司法三权。大州欢呼,小州抗议。小州代表,如新泽西的帕特森,立刻抛出“新泽西方案”,坚持每州一票,保持小州平等。双方僵持不下,整个6月都在争吵。直到7月16日,康涅狄格代表罗杰·谢尔曼提出著名的“大妥协”:众议院按人口比例,参议院每州两席。这个方案惊险地以5票对4票通过,才为后续的谈判扫清了障碍。

“奇迹”为什么能发生?

历史学家为什么称这次制宪会议为“奇迹”?因为它有一箩筐的理由可以失败——13个州利益冲突激烈:南方要保护奴隶制、北方要工业自由、大州要权力、小州要生存、沿海州和内陆州要不同的关税政策。代表们来自不同的背景,有军人、律师、富商、种植园主,不少人的政治观点水火不容。汉密尔顿主张君主立宪,富兰克林要民主共和,麦迪逊则是个冷静的“制度主义者”。

但奇迹发生了。第一,领袖的存在。华盛顿的威信压制了所有私心杂念。只要他在场,任何破坏会议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对“国父”的不敬。第二,保密誓约的威力。会议从第一天起就规定:所有人不得对外泄露半个字。这意味着代表们可以自由投篮,不必面对选民和新闻界的压力,可以毫无顾忌地提出各种“错误”方案,然后修正。第三,妥协精神。没有妥协,就没有宪法。关于黑人奴隶如何计算人口,南方坚持是“财产”,北方要求“无代表权”,最后妥协结果是:每位奴隶算“五分之三个人”。关于总统选举,有人主张直选,有人主张议会选,最后有了“选举人团”。关于宪法修正,大州担心小州阻挠,小州担心大州随意修改,最后决定修正案需2/3国会和3/4州批准。

签字背后的故事

尽管奇迹发生,签字也并不顺利。弗吉尼亚的乔治·梅森是当时最卓越的思想家之一,他起草了“弗吉尼亚权利宣言”,但他坚决反对新宪法,因为宪法没有包含权利法案。他拒绝签字。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奇·格里同样拒绝签字,他认为宪法太危险。纽约代表团的三人中,只有汉密尔顿一人签了字。总共55位代表中,只有39人最终签字。

最感人的一幕,还是富兰克林。这位81岁的老人,身患痛风,坐在扶手椅里。他在会议最后一天说:“我曾在这个房间里,看着我们对面的墙上画着的一轮初升的太阳。我曾疑惑,那是日出还是日落。现在,我知道,那是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。”他还说:“如果你能活到我的年纪,你就会发现,为了维持公共秩序,必须做出一些牺牲。我同意这部宪法,因为它会让我们吃惊地发现,这部宪法比我们想象的更好。”

值得一提的是,华盛顿在签字后,悄悄走到另一位代表麦克亨利身边,说:“我不能相信,我们竟然能达成一致。这是上帝的旨意。”

结局与影响:宪法,不仅仅是纸

1787年9月17日签署的宪法,要经过13个州分别召开的“批准会议”表决才能生效。随后的一年半里,联邦派和反联邦派展开了全美大辩论。1788年6月,新罕布什尔州成为第九个批准州,宪法正式生效。1789年3月,第一届国会召开,华盛顿当选总统。1791年,前十项修正案(权利法案)获得通过,完成了宪法的第一次重要补充。

这部宪法在1787年那个闷热的9月17日诞生,至今已经230多年,依然被奉为圭臬。它成功了,是因为它平衡了权力,留下了妥协的空间,允许了修正的可能。正如麦迪逊所言:“如果人人是天使,就不需要政府;如果由天使统治人,就不需要对政府加以限制。”

历史上,很多国家的宪法都是在战争、革命或政变后被强加的,但美国宪法是一群人坐在屋子里,吵了四个月,然后签字,回家,说服邻居,最后让人民投票接受的。这或许就是它被称为“奇迹”的真正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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